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期 论坛

坚持以法治税不搞“以税治税”

作者: 国家税务局税制改革司 马林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在税收征管改革中,有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实行了减免税效益目标管理,把减免税措施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并据此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方式,对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增加税收收入,发挥了一定作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但是,也有一些地区从减免税效益目标管理中“派生”出其他一些做法。例如,把减免税作为一种奖励手段,企业只要完成上缴税收增长的指标,就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减免税优惠。从表面上看,这种做法也有目标,也讲效益,在减免税优惠的动力机制驱动下,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产增收的作用。然而,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减免税效益目标管理,而是一种“以税治税”的做法。这种倾向应该引起我们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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