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期 史话

接管北平旧税局的前后

作者: 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刘燕明 罗力勤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的胜利,革命形势发展迅速,大批城市相继解放。税务部门当时最迫切的任务是接管旧机构,建立新机构,尽快开展税收工作。北平和平解放后,奉上级指示,华北税务总局于1949年2月7日由石家庄迁往北平,开始全面接管北平旧税局的工作。民国时期北平地区的税务机构分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征收机构归属繁杂。为了有步骤地接收旧机构。早在解放前夕,华北税务总局曾派任范九等同志到北平郊区进行筹备,而且向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提供了接管方案,为正式接管做了初步准备。1946年2月24日,以华北税务总局局长李予昂为军事代表,率部分同志首先接收伪财政部冀察热区国税管理局。嗣后,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派赵子尚、彭涛等同志进驻北平国税稽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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