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2期 业务培训

营业税讲座

第四讲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作者: 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司营业税处 上一篇 下一篇

税目和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目是指税法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具体项目,表明某税的征税范围,体现其征税的广度。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目、税率作为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和中心环节,直接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方针政策,反映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正确确定税目税率十分重要。

一、营业税的税目

设计税目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具有自己的特点。现行营业税本着正确反映客观经济情况、划分界限清楚和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共设有12个税目,即商品零售、商品批发、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政电讯、出版事业、公用事业、娱乐业、服务业、临时经营及1988年增设的典当业。有的税目又设若干子目。营业税的税目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由于营业税课征范围主要是第三产业,故而大多数税目是按行业设计的。同一行业不论企业经营方式和经济性质如何,均按同一税率征税。第二,营业税税目的设计照顾了历史习惯。营业税是从原工商税中脱胎出来的,除个别新增的税目外,很多税目沿用了原有的一些规定,因此带有很浓的原工商税的色彩。第三,营业税的税目简单明了,易于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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