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88年11月21日 (88)国税集字第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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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加强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引导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便于税务机关搞好私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特制定《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各地执行。执行中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抄送:国务院法制局

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私营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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