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尝到了公开办税的甜头河北省税务局局长 张献璞

尝到了公开办税的甜头

作者: 河北省税务局局长 张献璞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邢台市等基层税务部门实行公开办税,是从1987年下半年开始的。当时,主要是想通过公开办税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行业风气。一年的实践结果和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使我们初步尝到了公开办税的甜头。

一、促进了税务部门的清正廉洁

税务部门的“五要十不准”是税务部门为税务干部制定的。至于纳税人,并不知道税务部门职业纪律都有哪些规定,往往是税务人员说了算。实行公开办税后,税法、征管、处罚、减免、检查、纪律六公开,税务人员的全部工作,就很自然地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为了保证公开办税的顺利推行,邢台市25个基层税务所规定了三种监督形式:一是社会监督,设置监督台、举报箱、监督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二是内部监督,实行征管查专责制;三是组织监督,各所设立“说情者”登记簿、定期召开业户座谈会、开展纪检日活动、深入市场和纳税单位听取对税务人员的反映。为了使各方面的监督能落到实处,各所还做了必要的规定:指定一名所长或指导员主抓这项工作的落实;税务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征税;税务干部与业户订立互监守约;对群众来信来访、监督电话等进行登记,有专人进行查办和催办。这些制度是对税务人员最大的自我约束力。个别想以权谋私的,在群众监督的压力下,也不敢为所欲为。那些妄想通过请客送礼得到减免税的,也在制度公开面前打消了念头,从而促进了税务部门的廉洁,这样既能使纳税人”清水观鱼”,又能促使征税人洁身自爱。据统计,邢台市税务局自实行公开办税以来,先后有766人次拒请,278人次拒贿拒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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