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国外税收简介

美国对利息所得来源的判定

作者: 王裕康 上一篇 下一篇

美国一般以债务人的居住地为判别利息来源的标准。如果债务人的居住地在美国,不管利息在何处支付,该利息为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如果债务人不居住在美国,则利息所得的来源地应为债务人居住的国家。由美国政府支付的利息,以及从美国领上支付的利息,除了从美国的属地支付的之外,均为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应指出的是,美国对利息来源地的判断与债务的发生地和使用地无关,与本金的支付地或债约的签发地也无关。例:美国国内公司向英国居民支付的债券利息为来源于美国的所得。一家德国公司支付给居住在威斯康星州的一个美国公民的利息不是来源于美国的所得。上述判定利息所得来源的一般原则中关键的词是居住地。不同类型的债务人,对其居住地的判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例外。由个人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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