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廉洁奉公 以法治税

廉洁奉公 以法治税

——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 在2月13日全国廉政制度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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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深入贯彻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税务部门担负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税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现在税收工作深入到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管理的纳税户有3000多万户,一年组织的收入达2300亿元,占到财政收入的90%以上。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支持税收工作,一再强调要加强税务机构,充实税务人员。根据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税务干部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到1988年底,全国税务干部人数已达50万人,比1979年增长了1.8倍。这支队伍从总体上看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能够锐意改革,团结进取,廉洁奉公,依法征税,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涌现出了大量的秉公执法的先进人物和劳动模范。但是,由于人员增加很多,时间比较集中,而且70%以上是青年干部,他们手中又有一定的征免税收的权力,加上税收工作点多面广,多数干部是单独作战,监督检查制度的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同时,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有些纳税户为了达到少向国家缴税和偷税、漏税的目的,采用以“钱”买“权”等不法手段,腐蚀拉拢我们的干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队伍中也确有极少数人见利忘义,并权渎职,贪污受贿,执法犯法。尽管这类人在税务干部中只是少数,但造成的影响很坏,玷污了税务干部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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