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研究与探讨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几个问题

作者: 沈阳市税务局铁西分局 王山川 程晓阳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是对商品的增值额征税。可以排除重叠征税的因素。消除税负不平的现象,而且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生产。稳定财政收入,所以它与其他流转税相比,有着明显的优越性,是我国流转税发展的方向。但是,由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计税方法较其它税种复杂。纳税错漏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建立健全征管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纳税鉴定工作

纳税鉴定是税务机关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所做的书面鉴定。做好纳税鉴定,能够有效地消除纳税错漏现象,有利于促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加强经济核算。目前,增值税的纳税鉴定工作,不适应征收管理的需要,而且所使用的表格也不全面,漏洞较多。我们认为,对纳税鉴定应做进一步改进,设置一个正表,两个附表,正表由税务机关填写。正表鉴定的内容包括:适用的税目、税率、扣除项目、计税方法、结算方法、纳税期限。产品销售收入应包括的内容,及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两个附表一般由企业填写申报,附表一主要是企业生产产品的申报,包括:产品的名称,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主要工艺过程、性能与用途,销售对象,年计划销售额等。附表二主要是以目前使用的纳税申报表作为基础,数字填列上一年度资料,作为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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