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新风赞

有这样一位积极纳税的好会计

作者: 湖南省永兴县税务局 黄红国 上一篇 下一篇

永兴县红星煤矿连续17年被评为“纳税先进单位”。17年来,该矿纳税80余万元,从没有滞纳拖欠、偷漏税收,受到税务部门的好评。红星煤矿之所以能成为纳税典范,与他们的财会股长谢英贤是分不开的。

谢英贤1961年参加工作以来就在该矿担任会计核算工作,1971年开始主管该矿的财会工作。多年来的财会工作实践使他认识到:照章纳税是每个财会人员的本职工作,更何况红星煤矿是一个政策亏损单位,每年财政要拿出大量的资金给予补贴,而财政收入又主要来源于税收,就更应该主动纳税。

在办税过程中,谢英贤首先积极争取矿领导的支持,经常向领导汇报有关税收的问题。如1986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财税部门要求各部门大张旗鼓地宣传,他向矿领导作了汇报,矿领导采纳了他的建议,采取了比较过硬的措施宣传贯彻落实《征管条例》;一是矿部广播站连续五天,每天三次广播《税收征管条例》;二是张贴标语50幅,出黑板报3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班、组长以上干部会,宣讲《税收征管条例》精神;四是以财会股为主,对所属单位进行自查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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