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5期 铁道、邮电、监察三部发出通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

铁道、邮电、监察三部发出通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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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据悉,1月26日,铁道部发出了《转发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铁路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法,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国家税款,违者要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并明确提出,铁路运输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堵塞税收漏洞,制止纳税人在托运应税产品(商品)时的偷漏抗税行为。要主动配合税务人员检查了解纳税人托运产品(商品)的纳税情况,积极提供方便条件及有关单据、凭证等资料。在税务部门认为有必要在某些车站设立税务检查站时,应积极协商解决。

2月4日,邮电部与国家税务局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加强部门配合,搞好税收稽查工作的联合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税务人员依法到邮电部门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商品、货物的纳税情况时,有关邮电局(所)应予以支持并提供方便。税务人员可以检查纳税人通过邮电部门邮寄应税商品的有关单据、凭证等资料。各级邮电局(所)在工作中要严格控制收寄环节,遇有成批交寄的商品包裹,发现有偷漏税嫌疑的,不要轻易收寄,应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并积极协助查处,以便切实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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