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5期 为政清廉篇

搞好综合治理

作者: 武汉市税务局监察室 上一篇 下一篇

去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市局机关被市直机关党委授予“文明机关”称号;13个分(县)局都跨入所在区(县)的先进行列,191个科、所、站中有70个被所在区(县)命名为“文明单位”。广大税务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好人好事大量涌现。1988年,全市税务系统拒吃请4 80o人次;拒收礼品1393人次,计1573件,价值54 321元;拒贿346人次,金额36 948元。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前两年,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税务总局有关指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从市局机关抓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收到了较好效果。去年我们仍然坚持这一做法,具体抓了以下几件事:一是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双重考验”教育,教育大家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保持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清正廉洁。二是结合学习“赵紫阳同志在广东视察时关于经济要繁荣,干部要廉洁的谈话”和中央5号文件,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分析我局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按照市委和市纪委提出的“求实、创新、廉洁、高效”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通过以上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进一步转变了作风。有的分管局长为了在全系统尽快推行开放办税,亲自到4个试点税务所了解情况,帮助总结经验。有的分管局长到基层单位现场办公,解决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去年夏天,市局领导带领机关处室负责。冒着高温酷暑看望第一线的专管员同志。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教育和鼓舞了广大税务干部。一个反对贪污受贿,反对弄权渎职,反对敲诈勒索,厉行为政清廉,秉公执法的良好风气逐步在全市税务系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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