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6期 税制改革

襄樊市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有条不紊积极推开

作者: 湖北省襄樊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襄樊市是试行”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以下简称“购进法”)的试点地区之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税务局的安排部署,从1989年1月1日起,我们对市直缴纳增值税的8个工业行业、226户国营和集体企业,全部由过去实行的“销售实耗法”改为“购进法”计算增值税。为了使这一改革能够积极稳妥地进行,我们采取分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先在市区内试点。训练干部,摸索路子,积累经验。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再向五县三市推开。在第一步试点工作中,我们采取的做法是:

第一,调查研究拿方案。去年底我们就着手对试行“购进法”进行筹备,连续两次调查了80户企业,对统计数据作了大量分析研究,在掌握一定情况的基础上,向省税务局和市政府写了报告,省局以正式文件作了批转,市政府领导也多次表示支持。为了解决由于试行“购进法”而需要改进会计核算办法和调整会计报表的问题,我们多次向市经委、市财办、市财政局、各企业主管局汇报和联系,并和市财政局的同志一起到省财政厅汇报,得到了支持。3月11日,我们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了《关于改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后会计报表填报问题的通知》,从而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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