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6期 为政清廉篇

对送礼行贿者的“回礼”

作者: 王安华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吴桥县税务局在加强税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治理干部队伍的同时,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送礼行贿行为,坚持三项抵制措施,颇见成效。

一是断然拒绝,严肃批评。过去有的税务人员认为纳税人请客送礼是征纳关系好,因此常常是娩言谢绝,给予保密;有的则以“盛情难却”为由接受了。通过廉洁教育和整顿税风,大家认识到,婉言谢绝是对请客送礼的姑息;接受吃请和贿赂则等于当了俘虏,如果因此放松对税收的管理,甚至用国家的税收做交易,就会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应该从严格税纪的高度断然拒绝。东宋河乡西宋汀村一烟酒个体户,采取进货不记帐、少报营业收入,伪造假帐等手段偷税漏税。当税务所长检查他的帐目时,他先是要请所长吃饭,后又趁机往所长的提包里塞了30元人民币。所长当即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这个个体户照章补税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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