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6期 读者来信

不应忽视税法知识的普及宣传

作者: 王铁民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提出“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这是一件非常重要和有意义的事情。

守法必先知法,这是很普通的道理。具体到税收来说,要使人们自觉地遵照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就必须先使人们知法。因为,作为国家重要经济杠杆和组织财政收入、进行经济监督重要手段的税收,不仅涉及到各个经济单位,而且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经济生活,要使它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必须使人们了解它、支持它。我们知道,税收活动的依据是国家规定的政策和体现政策的税收法规。这些法规,不仅要求税务部门据以执行,同时也要求所有的纳税人自觉遵守。建国以来,我们在税收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税收大检查反映的情况来看,人们对税收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有相当一部分人甚至对税收还不了解,处于税收法盲阶段。因此,普及税收法规的宣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急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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