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7期 涉外税收

关于我国涉外税收优惠问题的解答

作者: (涉外税务管理司 王选汇) 上一篇 下一篇

问:当前,外界有的反映中国涉外税收的优惠不少,但层次过多,透明度不够,果真是这样吗?

答:从税收法规应力求简明,便于纳税人了解的基本要求来说,外界有的反映我国涉外税收优惠层次多、透明度不够的问题,是应该引起重视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不论是我国还是外国,这些都是难以避免的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税收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我国要从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吸收外资。引进技术,必然会涉及很多复杂情况,并且在税收处理上,还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充分考虑国际税收的一些通常做法,这就必然会使我国的涉外税收法规不可能是很单一的;另一方面鼓励投资的有重点性和引进技术的有选择性,也需要税收优惠措施的多样性。因此,采取一些程度不同、做法不一的税收优惠措施,有其必然性,是适应采用多种形式,通过不同的渠道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不能为了求简,而妨碍或影响采取一些符合政策,切合实际,有利于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的税收优惠措施。尽管如此,为了使税收优惠能够切实起到鼓励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作用,我们也十分重视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抑繁就简和加强税收宣传,并把涉外税收优惠规定汇编成册广为散发。事实上,了解中国的涉外税收优惠并不难,熟知也是可以办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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