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7期 经验交流

部分省市做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工作的几点经验

作者: 地方税管理司特别税处 上一篇 下一篇

从1983年至1988年,由税务部门直接组织入库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以下简称能交基金),累计已有763亿元。这部分资金的集中使用,促进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对调节预算外资金流向,抑制总需求膨胀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今年3月初《全国征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工作会议》上,北京、上海、河北、湖南等省、市税务局的同志介绍了他们加强能交基金征集管理工作的经验。主要有以之几个方面:

一、积极宣传动员,取得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征集能交基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取得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使缴纳单位积极履行缴纳义务,上述省市在开征之初和扩征时,及时主动地向各级政府领导作了汇报。省、市政府领导亲自动员,作了布署;财税系统层层召开缴纳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大会,并印发了宣传提纲,业务手册等大量宣传材料。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车、黑板报、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征集能交基金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人们对能交基金的认识,减少了工作中的困难,为能交基金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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