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7期 经验交流

我们是如何做好筵席税征收工作的

作者: 大同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市现有各类饮食企业(包括宾馆、招待所)130多个,其中有37个年营业额在20万元以上,具有承办筵席的能力。自今年1月1日以来,这些饮食企业都按规定履行着筵席税代征代缴义务。截至2月底,全市已征收筵席税款7481.54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政策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筵席税是一个具有特殊调节作用的新税种,政策性强,税源分散,收入零星,征收难度较大,部分专管员思想上有畏难情绪。一些基层征收单位的领导也认为目前任务繁重,如在筵席税上下功夫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针对这种思想状况,我们在开征前及时召开基层业务局长、税政股长会议,就筵席税的政策规定、立法精神及其意义进行了学习,要求大家从治理整顿这个政治角度来理解开征筵席税的意义,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的角度来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随后,各基层征收单位分别组织干部对筵席税的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个别单位还进行了筵席税业务测验。通过学习,同志们澄清了思想上的糊涂认识,认识到虽然筵席税税源小收入零星,但它是当前引导合理消费和治理整顿的一项具体措施,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意义。局领导对筵席税的开征工作高度重视,在年终工作头绪多的情况下,亲自同有关科室就筵席税的学习、宣传、检查等工作拟定了细致的贯彻方案,要求税政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科室之间要协调工作,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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