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7期 简讯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商场连续十年无偷税、无漏税、无欠税

作者: 柳志强 上一篇 下一篇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商场连续十年无偷税、无漏税、无欠税,为国家上缴税金169万多元。

十年来,这个商场领导和财务人员把向国家缴纳税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他们坚持每年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分期分批地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税法和有关政策,还经常派财务人员参加公司和税务部门组织的依法纳税培训。实行承包后,为了防止进货渠道中的偷漏税行为,商场专门建立了“主管会计深入各经营组检查制度”和“监盘制度”,设立了“代销商品保管帐”,还制订了不准用现金进货的具体规定。一次,该商场从广东某厂购进了一批上万元的小百货,厂方业务员在结帐时要求商场支付现金,商场领导和财务人员耐心给他解释了支付现金必须到税务机关补税的政策规定,这个业务员只好按规定去结清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