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7期 读者来信

我对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税负的意见

作者: (河南省新县税务局 谢复胜)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体工商业户税负过轻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情况的存在已有较长一段时间。如何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的税负,使其合理,这是税收征管工作中比较棘手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的税负不能一蹴而就,须注意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公平。“不怕税负重,就怕不一样”——大多数个体工商业户都存在这种心理。它反映了两种情况。一是营业额大致相等的个体工商业户之间,核定的税额高低悬殊;二是小户和大户之间,税额一律相等,“绝对平均”。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导致个体工商业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持抵触态度,使调整税负工作难以进行。因此,在调整税负时,一定要掌握各个体户的经营情况,对小户和小户、大户和大户、小户和大户之间的税额要核定的合乎各自的情况,既要避免营业额大致相等的个体户之间的税额高低悬殊,又要避免“绝对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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