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7期 问题解答

关于资源税、增值税、产品税的问题解答

作者: (流传税管理司资源税处 流转税司增值税处 流转税管理司增值税处) 上一篇 下一篇

问:对乌鲁木齐矿务局是否应征收资源税?(新疆马鲁木齐市水磨沟税务分局邵明新)

答:1988年资源税改按从量定额征收。当时煤炭价格不合理,整个煤炭行业价低利微,绝大部分统配煤矿亏损。考虑到企业的负担能力,全国97户统配煤矿中,只对30户核定了资源税定额,对亏损的统配煤矿暂时未核定资源税定额。乌鲁木齐矿务局属于未核定资源税定额的统配煤矿之一,因此,对乌鲁木齐矿务局暂时不存在征收资源税的问题。

(流传税管理司资源税处)

问:工业企业购进产品后,不经任何加工,又转售出去。对此,在计征增值税时,如何确定扣除项目、计算扣除税额?(河南省西峡县税务局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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