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9期 简讯

地下药物批发商丁金铎被补税罚款

作者: 高强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省牟平县“新特药店”业主丁金铎1988年10月在牟平县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并开始对外经销药品,但却没领取税务局控管的税务发票。今年6月初,税务局通过县票管所提供的发票存根发现,丁金铎采用地下批发手段,8个月的时间开票收入额达194600元,每月平均24325元,月定额只占收入额的2.0%。按照“经营业户若不如实申报经营情况,隐匿销售收入的部分,加倍处罚”的规定,税务局依法对其补税罚款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