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0期 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国财贸工会全国委员会 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国财贸工会全国委员会 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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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和各地党政领导下,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大力组织收入,在税制改革、以法治税、加强征收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税收任务,涌现出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全国税务系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国家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国财贸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授予单崑等八十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北京市税务局东城区分局等一百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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