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2期 经验交流

公开办税中的统筹安排

作者: 朱述瑛 上一篇 下一篇

天津市税务局税政二科,只有干部31人,而且大多数同志都是参加税收工作不久的新手,分管的纳税户却有900多个。为适应公开办税的需要,他们狠抓对干部的培养和学习,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每个干部做到“三有”实现“三能”。“三有”是:有系统行业税收,法令规定,有完整的税收征管资料,有日常鞭策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守则。“三能”是:能熟悉所征管企业全部征管规定,正确执行政策;能查会管,建立系统的征管程序;能搞好税收宣传,密切税企关系。在这个基础上,他们公开办税时又注意了统筹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他们主要抓好了四个方面的紧密结合:

1.公开办税与建立护税组织结合。他们按行业系统建立了七个护税组织,每月定期召开学习碰头会,学习税收规定,交流纳税情况,由专管员解答纳税疑难问题,分析带有倾向性的偷漏税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如税法规定凡经营加工业务在结算时,应代扣委托加工单位税款,但在执行中,有不少委托加工单位,不仅不让代扣税款,有的甚至威胁该受托加工单位说:“你们如果扣税,就不让你们加工了。”面对这种情况,受托加工单位一方面宣传政策,一方面仍然坚持代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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