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11期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

关于国际避税若干问题的探讨

作者: 唐腾翔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国际避税的类型分析

避税与偷漏税是不同的概念。所谓避税,指的是纳税人用合法的手段,在税收法规的许可范围内,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所谓偷漏税,指的是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用欺诈或隐瞒的手段,逃避应当缴纳的税收。二者的目的和结果是一样的,都是少交税。但手段不同,避税是合法的,偷漏税是违法的。

避税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只要存在税收,就会有避税和偷漏税。国内税收与国际税收相比较,由于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是跨国的,征税对象也是跨国的,再加上国家间税收制度和管辖权存在差别,这就使发生避税的可能性增大,避税情节也更加复杂和隐蔽了。不过,尽管带着国际性质的避税,避税行为总是要落实在一个具体国度上。这一点又跟国内税收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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