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12期
税制建设
改革完善农村工商税制的探讨
上一篇 下一篇一、农村工商税收负担的分析
分析农村工商税收负担,是研究改革完善农村工商税收的前提。当前,农村工商税收负担主要是体现在乡镇企业的税收负担上。根据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南通、宜兴、武进、江阴、无锡、张家港、常熟、泰州、萧山、绍兴、奉贤、嘉定十二个收入超亿元县(市)的统计,1989年工业总产值653亿元,其中乡镇企业528亿元,占80.8%;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收入24.9亿元,来自乡镇企业的为12.8亿元,占51.4%;集体企业所得税收入5.5亿元,来自乡镇企业的3.1亿元,占56.4%。乡镇企业的税收收入,已成为农村经济尤其是经济发达县(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