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2期 小资料

加拿大的税收宣传服务工作一瞥

作者: 俞书春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人所得税是加拿大的主要税收来源。缴纳个人所得税几乎是加拿大全体公民的事。虽然加拿大政府对此有一整套严格的征收管理制度,但还是花费了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搞税收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以加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本文着重介绍一下加拿大政府为纳税人提供的各种宣传服务。

加拿大实行自缴个人所得税制度。纳税人采取自行申报所得,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扣除额,然后自行计算应纳税款的方法。目前这种自缴方式已经实施于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并被认为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征税模式。当然,自缴制只能在严格的征收管理制度、纳税人懂得税法规定并愿意自觉遵守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执行。这也就是为什么加拿大政府要建立各种税收咨询机构,用英、法两种官方语言,向全国一亿六千六百万加拿大纳税人提供帮助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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