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3期 简讯

加强征管堵塞偷漏个体税收检查整顿取得突破性进展

1989年个体税收收入132亿元,比上年增长43.5%

作者: 武平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刊讯 记者从日前国家税务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989年,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和国家税务局《关于整顿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秩序的通告》,实现个体税收全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目标。全年个体税收收入132亿元,比1988年增加40亿元。增长43.5%。个体税收之所以增长幅度大,既不足税收政策有改变,也没有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主要是大力加强征管,集中力量开展专业检查,查补偷漏税款的结果。据统计,1989年全国查补个体工商户偷漏税款21亿元。在自查坦白从宽,被查抗拒从严的政策感召下,在强大的宣传舆论的压力下,大批个体工商户纷纷自查、自报,争取宽大处理。许多地方出现了一个动员会,个体户当场补缴税款几千元、几万元的动人场面。河南、江苏、山东、湖北、湖南、河北、四川等省查补偷漏税款均在亿元以上。据对吉林、成都等20个省、市统计,查处偷漏税万元以上的大户就有11426户,其中10万元以上的大户有337户。广东省查出一个偷漏税120万元的大户,已全部补缴入库。据对河北等28个省、区,市统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偷漏税案件有3082件。已结案1506件,其中判刑144人。目前,个体税收的征管制度和办法正在建立健全。据对广东、四川等26个省、市统计,个体户新建帐户77535户。国家税务局也在着手制定全国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以巩固和发展检查整顿的成果,使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尽快走上正常轨道。一年来,重点检查整顿个体税收秩序的成果充分表明,整顿个体税收秩序,不仅有力地遏制了偷漏税行为,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为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而且对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