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3期 读者来信

要加强对通过邮路经销商品的个体户的税收管理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辑部:

个体业户通过在邮局设立保密信箱从事商品经营近来有增长之势。最近,我们在个体税收清查中,专门对邮局保密信箱进行了清查。发现全市在602个有外地经销业务的个体业户中,有35户在邮局设立了41个保密信箱,除两个信箱用于正常信件往来外,其余39个均用于商品经营,现已查实结案24户有偷漏税问题。

个体业户设立保密信箱,固然有利于其商品经营,但是对于国家和广大消费者来说,也有不利的一面。首先,个体户设保密信箱不利于税收管理和其他部门的监督。设立保密信箱的个体经营者,不公开自己的经营地址和企业名称,而是以化名通过保密信箱邮寄商品,收取货款。这就给工商、税务、物价、卫生防疫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为找不到他们的经营地点,也不知他们的经营情况,因而造成税款大量流失。如前述已结案的24户。就偷税款达7万多元。其次。有些违法经营的个体户,借保密信箱欺骗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使很多消费者寄出购货款,却收不到满意的商品,或根本收不到商品,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1989年1~10月份,我们收到消费者反映上当受骗的信件就有11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