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4期 纳税人之窗

当您在纳税和违章处理问题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怎么办

谭珩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现实生活中,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经常要打交道,在税收的征纳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作为纳悦人,您也许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认为税务机关征收了本不应该收的税款或罚款:认为税务机关处罚得有些重了,税务机关扣留货物没道理:如此等等。一句话就是说,您认为自己的法权益受到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处理或不法侵害。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下面就让我来告诉您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如果您与税务机关在纳税或违章处理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的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什么叫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税务机关的征税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上级税务机关重新处理。上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中诉,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原处理决定进行审议,并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理决定的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税务行政复议作为一项行政司法制度,是解决税务纠纷的一种有效手段。依法提出复议申请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和其他纳税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民主便利,只要纳税当事人认为主管税务机关在行使征税权时有违法或不当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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