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6期 经验点滴

镜坝税务所加强农村砖瓦窑税收征管的措施

作者: 陈剑飞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西省南康县镜坝税务所管辖着全乡12个村的农村税收,其中8个村有砖瓦窑78个,有254户专门从事砖瓦生产,1989年共征收砖瓦窑税收43822元,占该所全部税收的49%。他们加强砖瓦窑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措施是:

——狠抓基础管理工作。为了掌握税源,防止出现漏管户,他们严格了税务登记制度,要求窑主都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目前76个窑主全部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

——按砖瓦窑的容积核定产量、产值和应纳税额。他们从1983年起,根据每个窑的具体情况,查定产量;按照砖瓦的销售价格,核定产值,据以定税。同时,分别填写“砖瓦窑纳税核定通知单”,由征纳双方盖章,各执一份,每年对核定单作1至2次调整。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