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0期 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税务所(文明单位)的决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税务所(文明单位)的决定

(一九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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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所处于征收管理第一线,直接担负着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税法和组织财政收入的重任,是税务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税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近几年来,为加强基层税务所建设,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局的部署,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税务所的活动,调动了广大税务人员的积极性,获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保证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并涌现出一大批省、地(市)、县局级文明税务所和先进单位。实践证明,开展创建文明税务所(文明单位)活动,对于加强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广大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税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表彰先进,推动创建文明税务所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国家税务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的推荐,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税务局海淀区分局苏家坨税务所等一百个单位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税务所(文明单位)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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