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0期 抓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三条经验陕西省税务局

抓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三条经验

作者: 陕西省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公文处理是各级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沟通情况的主要形式和依据。一个单位公文处理工作做得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单位的工作作风及面貌,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其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它也是各级机关办公室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近几年来,我省税务系统办公室紧密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在公文处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坚持公文处理统一管理原则,这是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有效措施。

我省税务 系统 自1984年实行“四垂直”管理体制之后,省税务局与各地、市、县税务局的业务往来、工作联系日益增多,公文处理往来也更加频繁。但由于各种原因,我省公文处理的组织机构一直很不健全,只有少数地市设立了办公室,大部分地区只有文秘科,有的将办公室的业务划拨到政工科,造成了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上下行文渠道不畅,文秘人员缺乏。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办公室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后勤服务工作作用的发挥,与当前形势对税收工作的要求很不适应。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首先于1985年专门召开了税务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要求各地、市、县税务局必须成立办公室机构,将公文处理、档案等工作纳入办公室工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初步理顺了组织机构。其次抓了文秘人员的配备工作,省局要求各级税务局办公室除了配备负责同志之外,秘书、文书、档案、后勤服务等方面均须有专门人员,地市税务局办公室文秘人员一般不得少于6人,县(区)税务局办公室不得少于4人,基层税务所必须有一名懂业务且有较好文字水平的人员专门负责文秘工作。这一措施使文秘队伍得到了加强,公文处理的时效性、质量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我省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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