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0期
涉外税收
谈谈外商投资从事土地成片开发经营的税收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并且明确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从事成片开发参照执行。有些客商询问。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当缴纳哪些税收,税率是多少,有无减免税优惠?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依据现行的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简要介绍如下。
在过去的十年中,根据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税收制度的现状的发,将对内的工商税收制度改革和涉外的税收制度建设,采取了同步分开进行的方式,基本上实行的是内外两套税制。因此、要了解外商投资成片开发上地的税收问题,就先要了解一下我国的涉外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