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0期 纳税人之窗

没有税务部门的支持就没有我厂的今天

作者: 大连市庄河县丝毯厂 刘吉利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厂是个村办企业,现有职工510人,主要生产柞丝毯、丝麻尼、鸭江绸等三种产品。这些产品通过广交会和大连、北京等六个口岸,销往美国、日本、联邦德国、加拿大、新加坡、黎巴嫩、香港等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1987年实现产值210万元,利润42万元,创汇56万美元;1988年实现产值710万元,利润91万元,创汇160万美元;1989年在抽紧银根、资金十分短缺、产品出口受到冲击的严重情况下,企业经济效益不仅没有滑坡,而且又迈上新的台阶,取得建厂以来最好成绩,实现产值879万元、利润110万元,创汇20o多万美元,被评为大连市“乡镇明星企业”和大连市“对外贸易工作先进企业”以及被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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