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1期 简讯

1990年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涉外税收协作会在大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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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到1990年7月底止,我国已有外商投资企业25220户,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4077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8687户;外商独资企业2395户,另外还有海洋石油合作开发项目61个。l—8月全国涉外税收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33.9%,完成年度计划69.8%。这是本刊记者从9月10日至14日在大连召开的1990年金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涉外税收协作会上获悉的。来自全国4个经济特区(不包括海南省)、15个沿海开放城市、部份沿海省、北京市及辽宁省各市税务局的共80名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就各地一年来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广州、上海、天津、烟台等12个地方的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他们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征管机构设置上,适应实际情况变化,不断探索涉外税收征管改革新路子。天津、上海、广州等地税务局针对外商到县区、乡镇投资办企业日趋增多的情况,把地处县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全部移交企业所在地县区税务局管理,分局集中力量抓市区企业的税收征管和对县区的工作指导,从而有力地调动了基层税务机关的积极性,方便了税款的征收和缴纳,提高了征管工作效率。福建、天津、大连等地税务局对传统的“一员到户、各税统管”征管模式大胆改革,将检查与征管分离,单独成立检查机构,或实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使日常管理和纳税检查都得到加强,提高了征管质量。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约机制。福州市税务局针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税源分散的情况,制定了外商承包工程税收管理规定,发包单位须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国企业建筑专用发票》对外支付工程款,有效地控制了税款流失。三是积极开发应用电子计算机,实现征管手段现代化。目前很多地方税务机关都在积极从事计算机应用工作,但以广州、大连进展最快。大连市涉外分局从人事管理、财务处理到各税种征管和税政咨询,已基本实现电脑化。四是重视纳税检查工作。上海市税务局把开展的纳税检查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采取面上检查与重点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目前已对109户企业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845万元。五是注重加强部门协作,依靠社会力量控制税源。上海市税务局为掌握外商承包工程情况,与市有关部门建立了对承包商来沪施工信息交流制度;大连市税务局对通过各种渠道进市的零散外籍人员实行“三条线”(邀请线、户籍线、居住战)控制办法。六是树立税收为对外开放服务思想,积极做好促产增收工作。连云港市税务局在亏损的“三资”企业中确立促产联系点,帮助企业拓宽产品销路,缓解资金紧张状况,增强了企业活力。威海市税务局坚持“四个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四个服务”是:宣传好、用好现有政策,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帮助企业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服务;参与外资引进项日的论证,为引进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学习兄弟局先进征管经验,为发展本市外向型经济服务。到今年8月底止,该市各类涉外税收纳税户发展到460多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9倍,利税增长1.8倍。通过经验交流,各地代表互通了情况,学到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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