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7期 征收管理

转换征管模式 健全运行机制

——吉林省税收征管改革基本情况

作者: 吉林省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几年来, 根据国家税务局进行税收征管改革试点的要求,我省在认真总结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在实践中,我们把转换征管模式、建立健全最佳的征管运行机制,推进以法治税,把偷税漏税控制在最低限度,充分发挥税收积累资金,调节经济和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作为征管改革指导思想。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突出重点,带动一般,分段实施,步步推进的方针,使征管工作向前迈了一大步。几年来,我们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一)改革一统式的征管模式,建立分离制约式的征管机制

第一,分解征管组织机构,设置管、查、控三个系列。域区方面管理系列按纳税人经济性质和主管部门对口设置若干个纳税管理科;检查系列按行业划分设置若干个纳税检查科;监控系列按精干、集中、灵活、高效的原则设置征管监控科,在科内设税款核算监控岗、管查质量监控岗、税务违章处理监控岗和综合制度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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