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8期 小资料

谈谈遗产税

作者: (侯霞 韩玉梅供稿) 上一篇 下一篇

遗产税是个很古老的税种。早在古埃及、古罗马帝国时代,就已有类似遗产税的记载。那时,对遗产征收10%,用作老弱病残士兵的养老金。近代遗产税,荷兰首先开征。16世纪,荷兰是海上强国之一,资本主义已得到初发展。一些经济学者认为,和其它税种比较,遗产税具有平均社会财富、减少社会浪费、税负不能转嫁等优点建议开征遗产税。1598年,荷兰王国决定正式开征遗产税。至今荷兰税制中仍保留这个税种。一个世纪以后,英国于1694年、法国于1703年开征遗产税。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先后开征了此税。

各国遗产税的名称大体一致。由于财产所有人死亡是课征遗产税的基本条件,所以又有人称之为死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