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10期 论坛

关于国营企业税收负担问题的若干认识

——兼谈搞活企业问题 武汉市税务局青山分局 武汉市税务学会青山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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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指出:进一步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同时指出目前国营大中型企业负担较重,困难较多,各种分配关系没有理顺。税收作为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其杠杆作用运用如何,对增加企业尤其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有直接影响。因此本文试图结合武汉市青山区大中型国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就税收负担和搞活企业的税收对策问题谈谈看法。

一、关于税收负担内涵的认识

我们认为,税收负担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通常一年)纳税人依法上缴的税收总量占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其实质体现着国家、企业与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确定合理的税收负担,是制定税收政策、建立税收制度的核心,也是我国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认为,要合理确定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必须考虑到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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