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期 征收与管理

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 纪才伍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吉林省税务局狠抓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审批制度,研究制定了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集体企业财会队伍建设,举办了各种类型的财会人员培训班,建立和完善了财会人员业务档案;帮助集体企业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小额周转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集体企业生产发展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树立监督与服务的思想,把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手段,提高集体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吉林省税务局在实行财务监督上主要抓了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了《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各级供销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全省工商、建设、农业银行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全省农电、粮食、林业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电力系统退休基金管理办法》等9项管理制度,还与吉林省劳动厅联合下发了《集体企业试行工效挂钩办法》。为了搞好集体企业年终财务决算工作,他们还下发了《关于做好1989年集体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意见》和《财务决算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规定》,全省确定了白城、吉林两市、一县、一区660户集体企业,进行了财务决算审查的试点工作,共审查出不合理支出269万元。二是研究制定了财务监督办法。他们对集体企业各主管部门财务制度中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各项基金、奖金提取、利润分配以及业务招待费、管理费等12项内容,建立了“两个层次,三级管理”的财务权限审批体系。“两个层次”是指明确划分税务部门和各级企业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权限,分清职责,归口管理。“三级管理”是按照省、地、县三级管理级次,确定具体的管理范围和审批权限。属于哪一级的管理范围由哪一级审批,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网络。在具体监督上,他们重点加强了对集体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和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审查、审批工作。重新修订和下发了《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收缴使用预决算审批管理办法》,变结余征税的“事后检查”,为预决算审批的“事前监督”。1989年以来,吉林省税务局对全省1345户集体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费预决算审批,共压缩不合理开支3200万元。同时,还本着“需要、合理、节约”的原则,采取“逐户核定,一户一审批”的办法,对集体企业业务招待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审批,1989年至1990年全省集体企业共压缩业务招待费2905万元。三是开展集体企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为使集体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改变集体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现象,1989年9月份,他们主动征得财政部门的同意,由税务部门组织实施城镇集体企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他们印发了《开展集体企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意见》,制定了《吉林省集体企业会计工作升级考核评分标准》,并选择会计工作基础比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1990年,这项工作已在全省全面推开,并对部分合格的集体企业颁发了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证书,有效地推动了全省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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