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期 纳税人风采

一个认真履行代扣税款义务的交通管理所

作者: 张世鸿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省荣成市宁津交通管理所,辖区内有各种运输汽车56辆,拖拉机468辆,其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和交通运输营业税均由该所代扣,该所以国家利益为重,认真执行税收法规,积极履行代扣税款义务,取得较好成绩,1989年扣缴税款21.1万元,比上年增加36.8%。1990年1至10月份在货源缺的情况下,代扣税款1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他们主要是把好四关:

一是把好货源关,他们坚持经常与企业取得联系,准确掌握货源及时调皮车辆,仅1989年就调度货源67208吨,结算运费收入2ll.8万元,代扣税款17.1万元。

二是把好结算关。凡是本辖区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均需统一办理运输手续,结算运费,同时代扣税款,不管白天黑夜,随到随办,凡未经统一结算者,除补税外,还根据国家运输管理规定,酌情给予处理, 如1989年6月13日,宁津乡桥上村一名个体运输户,往返温州搞运输,不通过该所结算,该所多方调查,落实该户主私自结算运费15400元,除上报市交通局对其通报批评外,并补缴代扣税1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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