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3期 经验点滴

岗位轮换出成效

作者: 韩剑珺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安徽省泗县税务局对税务干部实行了岗位轮换制度,规定税务干部不得在本家乡工作,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工作,在同一地方工作不得超过五年,任职三年以上的所长实行易地交流。这不仅为廉政建设创造了条件,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了保证岗位轮换制度的实行,该局领导首先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其次是做好税务干部家属的工作,第三是切实解决税务干部工作及家庭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大家没有后顾之忧。由于各项准备做的扎实,使税务干部岗位轮换制度得到顺利进行,使参加轮换的干部都能愉快地到新单位工作。

为了使岗位轮换制度发挥作用,该局注意坚持了“四个结合”。一是与人事聘任制相结合。为了使税务所能够保持较强的集体力量,在岗位轮换过程中,尽量减少可能带来的矛盾。是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一些虽不是在原籍工作,但在当地反映差的同志,也纳入轮换范围。三是与正常的干部调配相结合。对新分配或新调入的干部,在分配工作的开始就考虑到不宜分到原籍税务所;更不得分往直系亲属所在税务部门。四是与征管制度相结合。岗位轮换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税源不熟悉,为此,该局建立了征管工作档案,使税务干部能迅速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有的所还编制了“税源说明册”,这些资料随工作进行移交,使税务干部尽快地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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