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8期
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以法治税卢仁法
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以法治税
下一篇税务监察工作是税务机关实行内部监督和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自1985年税务系统恢复组建监察机构,到1990年上半年,除个别地区外,各级税务机关都已单独设立了监察机构,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以专职监察干部为骨干、兼职监察员为辅的监察网络,为促进税务机关廉政建设,推进以法治税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开展执法监察,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自1985年以来,各地税务监察部门都把对税务执法情况的监察纳入了工作日程。并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开展了对税务人员执行政策、依法征收管理等情况的检查。查处了极少数税务干部执法不严、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