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8期 税收法制

加强普法教育和税务机关自身建设为实现以法治税而努力

作者: 隋法 上一篇 下一篇

“以法治税”,对税务机关来说,即所有的税务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征税权、处罚权;对纳税人来说,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国家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任何非法手段逃避纳税。当前的税收环境,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税务系统中还存在着执法不严等现象;纳税人偷税漏税甚至暴力抗税更是屡见不鲜。针对这种状况,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大力开展廉政建设,加强征收管理,充分发挥治安管理和司法审判作用的同时,狠抓了以下两项工作:

一、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提高全民依法纳税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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