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8期 业务技术

谈增值税汇缴差额的帐务处理

鲁法文 张念喜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开征以来,税务机关每年年初都要对企业上年度应缴税金进行汇算清缴。汇缴差额部分的帐务处理办法,目前尚无统一规定,有的企业调整了上年度会计决算;有的企业则反映在报告年度,做法不一。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如果将汇缴差额反映在报告年度,不但使上年经营成果失去了真实性,而且也给企业对当年经营成果分配造成混乱,所以,差额部分应反映在企业经营年度,调整上年度会计决算。其帐务处理如下;上年少提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提取时

借(或增):利润分配—上年利润调整

贷(或增):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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