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9期
纳税人风采
青岛市电业局成为“纳税信得过单位”
上一篇 下一篇山东省青岛市十大纳税企业之一的青岛市电业局在大力发展城乡电力能源建设的同时,认真履行义务,积极依法纳税。近十年来,他们在缴纳税款上不拖不欠,无滞纳无错漏,保证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最近,青岛市市北税务分局把一块“纳税信得过单位”的红匾挂在了电业局的门前。
青岛市电业局是隶属于能源部的省级大型骨干企业,每年纳税额在4500万元左右。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该局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纳税管理制度,采取专人办税、定期自查的纳税办法,坚持10天一申报、一缴税,该当天上缴的税款决不过夜缴。多年来,该局在各级部门的财经纪律检查中从未发现违纪问题。尽管该局的领导班子进行过几次调整。但无论谁担任局领导,都是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们说:“我们是社会主义企业,依法纳税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国家建设需要资金,我们不能拖欠国家的税款。”由于他们正确地处理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去年在许多企业拖欠电费的情况下,他们宁可亏自己,决不亏国家,调度资金来优先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企业资金发生因难的情况下,实现纳税44o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