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0期 经营管理

我们是怎样开展增值税“价税分流按记帐凭证分流扣税法”工作的

作者: 广东省佛山市水泵厂财务科 上一篇 下一篇

遵照税务机关的部署,今年初,我厂在计算增值税上开始采用“价税分流按记帐凭证分流扣税法”。下面介绍一下我们的具体做法:

1.在工作分工上,采取凡牵涉到扣除项目有关的会计事项,谁经手,谁负责,专人编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组织分工形式。即通过银行,现金支付直接入费用的购进材料、水电费等,以及付款货到的购入材料由出纳员处理;通过应付购货款等转帐科目购进材料,则由转帐会计负责处理;属非生产性项目领用的生产材料由材料成本员负责处理;属非生产性项目的生产费用中应扣税项目转让,则由成本员负责处理;通过这凭票购入扣税和非生产性项目的冲减扣税的一笔笔分录,最终反映到“应扣税金”科目上来,再由专人从“应扣税金”帐户归集编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这样一来,就将过去采用“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时集中由一个人计算变为合作分工负责,既提高了月底编报的效率,又能在财务核算上增加增值税的透明度,便于税务机关和财务主管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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