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1期
征收与管理
青州市税务局采取多种方法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上一篇 下一篇近两年来,山东省青州市税务局采取多种办法确保其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一九八九年、一九九○年连续两年税收超过三亿元。其主要做法是:第一,充分挖掘潜力。为了把税务任务落后实处,青州市税务局组织力量深入到全市六十五个纳税大户进行税源调查,把任务合理地落实到了每个纳税单位,在此基础上,又把收入任务分解到了每个税务专管员,并实行局长与基层税务所长、所长专管员鉴定“完成任务责任书”制度,增强其责任感。第二,彻底堵塞税款流失。一是改变专管员下户收税的征管办法,建立纳税人上门缴税制度。这样做,使征纳双方责任清楚,增强了公民依法纳税观念,偷漏税现象明显减少。目前,全市纳税户按期申报率达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税款按期入库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申报纳税额比以前提高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出现了排队缴税的现象。二是严格税法检查。去年青州市税务局在税收检查中,重点 查“四假户”、查“隐蔽户”,查偷漏税大户、查“钉子户”。一九九○年通过认真开展税收检查,就补税罚款八十多万元。第三,积极促进经济发展。青州市税务局每年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计,一九九○年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共实现促产项目八十五个,新增产值七千零九十万元,增加税法七百五十五点二万元。第四,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黑板报、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和通过新闻媒介多种形式宣传税法,使税法深入人心,出现了公民自觉纳税的良好局面。在去年税收大检查中,全市有一百四十五户个体户主动自查,补交税款三点五万元。二是宣传依法纳税先进典型,公开处理偷税漏税案件。一九九○年,他们对查处的个体户偷税万元以上大案,全部公开处理,以事实教育群众,反响强烈。去年全市共收到人民群众揭露偷漏税的举报信件一百五十余封,通过查处,为国家追补税款二百一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