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1期 经验点滴

一手抓企业实行专人办税 一手抓强化税收监督稽查

作者: (邹健 曲小方) 上一篇 下一篇

辽宁省鞍山市税务二分局负责全市地方工交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近几年来,他们针对一些企业办税质量差,效率低的情况,为了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落实纳税申报制,经与企业主管部门协商,于1990年首先在轻纺系统的所属企业实行了专人办税,并制定了一系列保证措施。

他们要求企业办税人员要由具有会计员以上技术职称,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财务人员担任。大型全业可在财务处下设税收财务科。其它类型企业可设1~3名专职办税员。

办税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是;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报送工作;税款的计算,税票的填写、送审及税款的缴纳。企业停转业,法人变更及经营项目改变等纳税业务的办理,保管与纳税业务有关的资料;协助财务负责人办理纳税管理中的报批手续;传达和落实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税务二分局还针对上述职责的执行情况,建议企业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实行月考核,季兑现,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当月考核达到100分的办税员实行奖励,低于60分的扣发当月奖金。这项办法实施一年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企业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99%以上。该税务二分局将这一办法在全分局范围内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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