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11期
税工纵横谈
专管员换岗移交不可忽视
上一篇 下一篇近年来,为适应税收征管改革和廉政建设的要求,基层税务部门普遍实行了专管员轮换制度,收到显著成效。但目前存在一个问题,即专管员换岗移交脱节。有的移交时,没有写详细书面材料;有的只是口头简单介绍;有的则一走了之,不利于税收征管的连续性,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我们认为,专管员换岗时必须明确移交以下内容:
1.管户情况。基层税务专管员对所管纳税户的基本情况是非常清楚的,换岗时要详细移交管户花名册、减免税户花名表,说明企业停业、歇业情况以及所管企业的自觉纳税申报情况等。
2.纳税鉴定书。税务专管员在岗位管理中要经常对纳税单位的产品结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正确填写纳税鉴定书,并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补充。换岗时应将纳税单位的纳税鉴定资料及需要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等情况分类详细提供给接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