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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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收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上一篇 下一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不仅关系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施,而且将对整个现代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税收作为国家直接掌握的一个重要杠杆,它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我们目前的税收政策按照调整产业结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表现在税率设计方面。产品税以销售收入额为计税依据,由于目前市场发育不全,价格只能进行小步的改革,致使产品价值与产品价格严重扭曲,造成基础工业产品价格低,加工产品价格高,但都要按照售价征收产品税,即使有的产品改征增值税后,税率也是按维持原税负的原则设计的,企业缴纳税金后,其结果是基础工业销售利润率较之加工工业的销售利润率大大降低,造成两者税负不平。为此,要在控制税收总量的前提下,对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之间的税收负担,作适当的调整,以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功能。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选择是在工业生产环节尽快全面推行增值税,实行普遍调节,以公平税负。与此同时,可对个别产品(烟、酒等)进行特殊调节,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进行普遍调节,然后再征收消费税,实行特殊调节,以便更好地使税收体现产业政策,强化宏观调控功能。